一、期货合约的概念
1、期货合约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2、期货合约标准化的作用:
二、期货合约标的选择
选择标的时,一般需要考虑的条件:
1、规格或质量易于量化和评级
2、价格波动幅度大且频繁
3、供应量大,不易于为少数人控制和垄断
三、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及设计依据
1、合约名称:包括合约的品种名称、上市期货交易所名称
上海期货交易所阴极铜期货合约
2、交易单位:是指在期货交易所的每手期货合约代表的的标的物的数量
如:豆粕:10元/吨
确定期货合约交易单位的大小,主要参考合约标的物的市场规模、交易者的资金规模、期货交易所的会员结构、该商品的现货交易习惯等因素。交易单位大小与此类因素成正比。
3、报价单位:公开竞价过程中对期货合约报价所使用的单位。如:元(人民币)/吨
4、最小变动价位:在公开竞价过程中,对合约每计量单位报价的最小变动数值。必须为整数倍。如1元/吨。
最小变动价位的确定取决于该合约标的物的种类、性质、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和商业规范等。较小的最小变动价位有利于市场流动性的增加,但过小会增加协商成本;较大的最小变动价位会减少交易量、影响市场活跃程度。
5、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即每日价格最大的涨幅与跌幅,参考基价为前一交易日的结算价。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的确定取决于该种标的物市场价格波动的频繁程度和波幅的大小。标的物价格波动越频繁、越剧烈,最大波动幅度应设置得大些。
6、合约交割月份:某种期货合约到期时交割的月份
7、交易时间:
8、最后交易日:最后的一个交易日,过了此期限的合约则必须按规定进行实物或现金交割。
9、交割日期:合约标的物所有权进行转移,以实物或现金交割方式了结平仓合约的时间。
10、交割等级:交割时合约标的物的质量等级。
交易所允许交割实物与合约标的标准有所差别,交割时价格需要升贴水。
11、交割地点:交易所统一规定的进行实物交割的指定地点
选择交割地点时的主要考虑因素:指定交割仓库所在地区的生产或消费集中程度、指定交割仓库的储存条件、运输条件和质检条件等。
12、交易手续费:按成交期货合约金额的一定比例或按成交合约手数收取。
13、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商品期货、股票期货、外汇期货、中长期利率期货
现金交割:股指期货、短期利率期货